成功案例

劳动类代表案例——违法辞退类

作者:匿名 日期:2026/09/24

1)杨某与某大型上市集团饮料公司(市值4000亿余元)公司以“侵占/截留下属员工奖金”为由辞退案,代理员工方。经劳动仲裁、一审、二审判决公司支付劳动者违法辞退赔偿金41万余元。

2)左某与某大型新能源汽车公司 “倒查考勤”被辞退案。代理员工方,经劳动仲裁和一审阶段,均判决公司违法解除,获赔违法解除赔偿金24万余元。

3)刘某与某大型水利水电公司 公司以“违规承揽业务、不服从公司管理”为由辞退案。代理员工方,向公司提起索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,公司反诉员工返还工资27万余元和非法获取利益69.68万元,最终经省劳动仲裁委多次开庭和组织调解,劳动仲裁阶段,彻底解决纠纷,获赔29万余元并确认了39万余元企业年金中的权益。

4)张某与某大型集团上市乳业公司(市值1000亿余元)公司以“因工作需要进行调查时,隐瞒真相或做出不真实的说明或提供不真实的材料”为由辞退案,代理员工方。公司以劳动者违反面试回避原则,公司因工作需要进行调查时,隐瞒真相,做出不真实的说明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经仲裁裁决某乳业公司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12万余元。

5)柳某与某公司辞退案,代理员工方。公司以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”为由辞退,且劳动者在多个关联公司之间工作,2024年12月31日被公司“套路”跟此前的公司签了一份解除此前劳动关系协议,2025年3月28日被新公司开除,此前工龄可能面临清零。最终经多次跟公司方沟通,成功以21万元赔偿调解,既争取到了工龄连续计算,又争取到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。

6)王某、王某某、张某、林某与某大型上市集团珠宝公司(市值1000亿余元)辞退案,代理员工方。公司以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在公司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后,成功向公司索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。

7)段某某、何某某、王某与某德资公司劳动案,代理员工方。劳动者不服从公司的部门调整,岗位和工资待遇不变的决定,仍在原岗位打卡工作,某德资公司以旷工3天以上为由辞退该三名员工,经仲裁、一审、二审判决某德资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成功为三名劳动者争取到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。

8)吴某某与某港资公司劳动案,代理员工方。劳动者因不服从公司的调岗决定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,经仲裁、一审、二审判决,成功为员工方争取到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万余元。

9)陈某与某国有银行辞退案,代理员工方。某银行以劳动者擅自离岗旷工已超过15日,申请病假无有效休假证明、早退等行为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经仲裁、一审判决,成功为员工方争取到了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14万余元、延期绩效薪酬6万余元等。

10)罗某某与某公交集团公司辞退案,代理员工方。公司以劳动者连续旷工15日以上辞退,律师介入后与劳动者沟通诉讼策略,提出要求恢复劳动关系,后仲裁裁决公司违法辞退,继续恢复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。

11)祝某某、毛某某与某国有企业辞退案,代理员工方。仲裁时成功调解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分别为6.5万、7万元。

12)张某某与某大型涂料公司“旷工”辞退案,代理员工方。公司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经仲裁裁决未支持公司的合法解除,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6.8万余元。

13)郭某某与某港资连锁酒店公司辞退案,代理员工方。公司调整工作地点劳动者不服从被辞退,经仲裁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4.9万余元。

14)刘某某与某奶茶店口头辞退案,代理员工方。员工在奶茶店工作两年,老板以员工多次浪费原材料、不按时打卡,口头开除员工,员工委托律师及时介入,成功取证,后经仲裁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万余元。

15)张某与某生物科技公司辞退案,代理员工方。员工在公司工作两年,公司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开除,经律师积极取证,提起仲裁,仲裁裁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7.5万余元。

16)王某与某公司辞退案,代理员工方。员工是公司的人事总监,被公司以迟到、旷工、拒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等为由开除,经劳动仲裁,顺利调解,主张到违法解除赔偿金。